第11章 阿来夫·草原的精灵

年关一天天迫近,我的心,也一天天提了起来。

一个多月前,草原上有人要进城一趟,我得到机会,熬了一整夜没睡,点着油灯连夜写了一封信,拜托阿来夫请那人帮我寄出去。

信是寄给我远在上海的父母的。

信上,我说我一切都好,请他们不要担心。我写了我在草原的生活,还把我认识阿来夫的前因后果都写了上去。写这段的时候,我常常写着写着就会停下笔来,不由自主地陷入回忆。半年前那场宿命一般的相逢,令我难以遏制地嘴角微扬。

信的末尾,我跟他们说过年好,问他们最近过得还平安吗?说我很想念他们。

信寄出去之后,就是焦灼的等待。

每天,我都会到门框处站上一会儿,幻想风雪中有人骑着马前来,手中挥舞着我父母给我的信。

可直到今天,我都没能等到。

草原的春节不如上海气氛浓郁,却也肉眼可见地比往日热闹。我在欢庆祥和的氛围中,变得更加孤独。

他们收到我的信了吗?他们为什么不给我回信?是没到还是弄丢了?还是说,他们已经没有办法给我写信了?

我的大脑中每天都是这几个问题来回转,搅得我提心吊胆,茶饭不思,生怕他们出了什么事。

阿来夫坐过来,拍拍我的肩膀:“别担心,一定能收到的,也许是这两天风雪太大,把路堵了,寄不过来。等过两天,路通了,你的信就能来了。”

我心里早抱好了收不到信的打算,毕竟从呼伦贝尔寄信到上海,要先骑马走几十公里的路,到镇子上的邮局,之后还要辗转上千公里才能到上海。外面又那么乱,说不准这封信就弄丢了。但我听了阿来的话,心里还是忍不住燃起了一点希望。万一真是他说的这样呢?万一呢?

我还是无比渴望着,能够在过年之前收到父母的信。

这样,在人家团圆的时候,我也算团圆了。

事实证明,人心里一旦有了执念,日子就会变得格外难熬。

它就像一座大山,会挡住你的全部视线,让你看不到生活的其他美好,让你的整个世界只剩下它。它会占据你的喜怒哀乐,让你吃饭时想着,睡觉时想着,连呼吸都变得沉重。

仿佛只要一天收不到那封信,一天不到除夕夜,我的心就一天盛得满满当当,不得安宁。

我倚着门框等啊等,等到雪原里一天能跑过多少匹马,我都数得一清二楚。

所以当我除夕夜依旧没能等到那封信的时候,我彻底崩溃了。

我静静地躺在黑暗中,眼睛睁着,听着隔着帐篷与雪声依旧传来的烟花炸|响,一颗心逐渐被悲伤吞没至顶。

明天就是春节,邮差会停止工作,我终于,再也不可能收到信了。

黑灯瞎火之中,阿来夫小心翼翼地摸来,撩起被子爬到床上,指尖挠挠我的小腹,轻声唤我名字:“小志…”

我伸开右臂,让他枕着,把他搂了过来。

他似乎若有所思,过了好一会儿,才慢慢说,“小志,你讨厌被欺骗么?”

我道:“那得看是什么人了…如果是别人,那我以后都不会再理会那人。”

他大大的眼睛仿佛在黑暗中亮了一下,“那要是…”

我手臂微一用力,把他结实精悍的劲腰牢牢锁住,“要是你的话,嗯……”

我思索着,他便眼巴巴地看我。我实在受不了他那纯澈的眼神,仿佛我的一切小心思都无所遁形,我只得投降,道:“好吧,你就是骗了我,我们也是最好的朋友,这点,永远不会改变。”

也不知是怎么扯到这些矫情又肉|麻的话题上的,我拍拍他的背,疲倦道:“行了行了,别瞎想了,赶紧睡觉。”

他点了点头,乖乖地闭上了眼睛。

夜深了,风雪熄了,外面传来了炮响与欢呼,带着隆冬的漫漫寒意,一齐刺入我的耳膜。

以后多少年里我做梦都想回去的1975年,从此刻开始步入了我的生命。

我听到了怀中人儿的低喃:“小志,新年快乐。”

那是我收到的第一声新春祝福。

我把他抱得更紧了。

第二天醒来时,外面的天已经亮了。难得的出了太阳,新年的阳光穿过开着的门洒入帐篷内,照在床榻上,暖得我眼皮发痒。

我从床上爬起来,搓了把脸,打了个长长的哈欠。

四下环顾,看不到阿来的身影。

我困到不行,躺下,打算再眯上一小会儿,手指却不经意间触到了什么。

带着阿来余温的枕头下面,露着一个小角。

我捏着那个小角,将它慢慢抽出来,一张信封缓缓呈现在我眼前。

收信人是我,寄信地址是我在上海的家。

是我爸妈寄来的信?!

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,生怕自己在做梦,狠狠地闭了下眼睛又睁开,寄信地址仍旧是我的家。

这下错不了了。

我的心砰砰跳了起来。撕封条的时候,手指都在发抖。

我想把那封信永久珍藏起来,即使是信封,也舍不得弄坏一丝一毫。

阿来夫从外面进来,朝我一扬下巴,笑道:“信收到啦?”

我抬头看他,嘴角带着掩不住的笑,激动到一连问了他好几个问题,“什么时候到的?是有人骑马送来的吗?怎么不把我叫醒?人家冒着这么难走的路送信过来,起码让我感谢感谢人家。”

我说着就要展开信看,阿来夫的表情有些不自然,道,“先吃饭吧,之后有的是时间看。”

我一想也是,等了这么久才等来的信,匆匆看了岂不浪费?得等到入了夜,躺在温暖的被窝里,借着灯光,一个字一个字地慢慢咀嚼才好。

于是我为了更久的享受,努力压下内心的兴奋与好奇,跟着阿来一起去吃饭。

饭后,阿来夫又说难得天气好,要带我出去走走。我答应了。虽然还记挂着信的事情,但其实那信寄来之后,执念烟消云散,我反而没有那么渴望了。甚至有点舍不得读它,就像得了零花钱的小孩子那样,总是想攒着、存着,能留一时是一时,光是看个心满意足都是极好。生怕读了,往后的日子就再没指望。

我跟阿来一起踏过阳光照耀的雪原。天地群山,一望无际。雪粒反射着阳光,有些晃眼,我们却谁也不嫌眼睛疼,都在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晴天。

冰凉的空气入肺,整个人打一个激灵,一直憋闷于帐篷里的浊气一扫而空,看着这莽莽雪原,心胸都跟着开阔了起来。

晚上,回去之后,我趴在暖和的被窝里,找了个最舒服的姿势,准备开始读信。

“小志,”阿来站在地毯上叫我,“我要上床睡觉了。”

我下意识把信掩了掩,侧身,给他留出位置:“上来吧。”

他脱掉衣服,钻了进来,背对着我侧躺,手里捧着**语录看。拿手指比划着,一点一点地学习上面的字、词、句。

我在心里叹了一口气,身边有这么个小人在,看来是没有办法看信了,我只得把信放回信封,重新躺好。

就这么过了几天,白天我们要砍柴、做饭、喂牛羊、做各种各样的事情,一直没有功夫。到了晚上,阿来比以往更加热切地往我怀里钻,让我抱着他睡觉。他变得更黏我了,这是好事。可我却也因此,失去了认认真真读信的机会。

我总觉得有点怪。

终于有一天,我趁着阿来喂马的时候,揣着信跑了出去。

我哈出一团团白雾,找了个背风的雪坡,坐下来,深吸一口气。

终于,颤抖着手,打开我期待已久的信。

发黄的纸上只有短短的两行字:

“小志,我们收到你的信了。我和你妈妈一切都好,我们很想念你,希望你在草原天天开心!”

看到他们平安,我第一时间松了一口气。但当我翻遍纸的正面、背面,哪怕是把信封里侧都找了个遍,仍旧没能再多找出哪怕一个字时,一桶冷水冲我迎头浇下。

这感觉就像,辛辛苦苦等了一个多月,提前三天就开始精心打扮,盛装出席,以为自己将要吃到满汉全席,结果,盘盖打开,发现里面只有两个干瘪的窝窝头。

我无论如何都想不到,我写了一夜,洋洋洒洒上千字的信,他们回给我的,加上标点符号也只有40个字。

父母的爱,竟是如此言简意赅吗?

我心里有点埋怨,把那信从头到脚看了几遍,发现了一点奇怪之处。

这字写得歪歪扭扭,尤其是那个“望”字,写得异常艰难,根本不是我父母这种身居高位的人会写出来的,反倒像是个拿着尺子比着写字的小孩的笔迹。

一横一竖,僵硬又稚拙。

激动退去,冷风呼呼吹着,我隐隐觉得毛孔有些发凉。

这封信……

不对,太不对了。

质感粗糙的信封;呆呆笨笨的字体;还有这用铅笔写出来的字迹……

再回过头去翻看信封,上面严丝合缝贴着的,是一张一分钱的邮票。

一分钱根本不可能从上海寄到呼伦贝尔!

“小志。”身后那人的声音响起时,我一下子全明白了。

是啊,我真傻,明明是我亲手教他写的字,怎么连他的笔迹都看不出来呢?

可是阿来夫不知道呀,他没怎么上过学,他只看过我写的字,他不知道每个人的字迹都是不同的,轻而易举就能辨别真伪;他没有离开过草原,不知道中国到底有多大,大到光是邮票的面值,就要分好多种;他也不知道,伪造信件并不合适,他只知道,如果我能收到一封来自家乡的信。那么我不会再担心到整夜整夜睡不着觉。那么新的一年,我一定会开开心心。

“小志…”他的声音有些喘,像是跑了好久的路。我转过头去,看到他原本红润的两片小唇冻到苍白,微微颤抖,哈气飘向青灰色的天空。

整个人神色紧张又忧惧。

我僵了一下,朝他招手:“过来,我要考考你,看你认不认得这上面的字。”

一边招手,一边笑了笑。

他喘着气走过来,看了眼我,又低头看信。

我注意到他的手攥得很紧,微微发着抖。

“认识吗?”我说。

“认…不太全。”他抿了抿唇,摇头道。

“笨!”我在他脑壳上敲了一下,“教你这么久,真是学到狗肚子里去了。”

我一把揽住他的肩,望着高远的天空,长长呼了一口气,“走,回去,接着学去!”

他小心翼翼地打量我的神情,过了好久才终于开心地笑了起来:“哎!”

·

春节之后又过了一个月,天气开始变得暖和了起来。白天,和煦阳光重新眷顾呼伦贝尔,被雪封堵的路逐渐通了,衣杆上飘满了一个冬季的寒冷衣物。夜里睡觉的时候,也常常能听到屋顶滴滴哒哒的融雪声,钢琴一样,弹落在湿润的大地上。

我和阿来夫盖在身上的被子,从三床减为两床,后来又减为一床。到了这几天,我们缩在一个被窝里,肩贴着背,甚至觉得有点儿热了。

不过他没说走,我便也没提。我打心眼里喜欢他,抱着他睡觉都会更踏实一些,自然不舍得他走。他似乎也不反感我,要抱要搂怎么舒服都随我的便。因此我们还继续睡在一张床上。

只是有一天夜里,实在热得紧,我只用被子盖着肚皮,身上还是出了一层黏腻腻的汗。迷迷糊糊熬了很久,半梦半醒之间,我做了一个梦。

梦中,我紧紧抱着一个我喜欢了很久的人,我不知道那个人是谁,但就是很喜欢很喜欢,仿佛白天见,夜里想,已经小心翼翼地爱了许多年。那是我第一次有勇气把那人抱在怀里,我低头亲吻怀中人儿的头发。他很乖,并没有推开我。

我高兴极了,偏着头要看他的脸,怀中人儿却始终别过脸去,害羞到不肯让我看。

我死死抱着那人,手腿并用抱得越来越紧,仿佛恨不得把他的身体都勒入我的胸膛。

那是一种极其美妙刺激的体验,任何语言词汇在它面前都显得苍白无力。仿佛身体失重,飘飘然升到了云霄之巅。他年轻的身体是那样美好,一寸皮肤,一滴汗水,一次呼吸,一丝少年人独有的荷尔蒙体香,都令我不可遏制地血脉贲张。我死死地抱着他,抱着他,用尽我此生最大的力气,抱着我的朝思暮想,梦寐以求……

终于,苦苦压抑许久的山洪磅礴迸发,壮阔浩渺,一泻千里。

浑身燥血褪去,我悠悠醒转,凉风一吹,整个人狠狠打了一个寒战。

我终于想起了梦中人的相貌,在17岁的我第一次成长为一个男人时,我脑海中幻想的,不是谁家恬静美好的姑娘。而是在我怀中,酣然入睡的阿来。

我一直以来的兄弟。

我仿佛被人当胸来了一榔头,心脏咚咚无法停歇。也就在此时此刻,或许由于我留在他小腹上的灼热过于惊人,阿来夫很不舒服地皱了皱眉,低声哼哼着拿拳头揉鬓角,在我的万般惊慌中,慢慢睁开了眼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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