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4章 第 144 章

金诗雅愣了一下,但还是微笑着回复了李恒:“你好,我叫金诗雅。”

“雅者,正也,正乐之歌也。好名字。”李恒颇为风雅的夸了金诗雅的名字:“《诗经》也有风雅颂,金小姐有兄弟姐妹吗?”

金诗雅摇了摇头:“并没有,可能我爸给我取名字的时候也没想那么深,就是觉得挺好听的。”

但是……雅者,正也,正乐之歌也。这句话她倒是挺喜欢的,毕竟谁不喜欢美好的事物呢。一开始出于礼貌的笑容,现在也变得真正的开心了起来。

李恒能在偌大的一个家族里爬到现在的位置,也并非是个不懂察言观色的人,他很快就发现金诗雅的微笑不在是礼仪微笑了。

“你来逛商场吗?”李恒十分随意地坐在了金诗雅的旁边,但是他的随意并不会让人不悦,他坐的位置离得金诗雅不算近,很客气地保持了社交礼仪的距离。李恒有些自来熟,但并不会让人觉得讨厌。

“对,看看有没有什么好玩的。”金诗雅面对这样的李恒反而觉得更顺眼些,昨天晚上自持风度的模样让人看着就怄。

两个人的关系,立刻就变得好了一些。坐在一旁的奥丽莎立马警觉了起来,她还等着金诗雅给诺兰生小猴子,这个男人怎么回事,当着自己的面勾搭金诗雅?

奥丽莎的眼刀一瞬间就递了过去,从头到脚打量了一下李恒,然后十分无情地在心底给李恒打分。

身高、长相、肌肉分布、谈吐举止,等各方面,没有一个地方能够比得上诺兰。至于身家财富……在聊天的时候奥丽莎有听到,这栋百货商场似乎是他姐姐的财产,代为管理。会亲自来这种小地方巡视,一定比不上诺兰有钱。

在把对方和诺兰三百六十度比较了一遍之后,奥丽莎放心了。暂时金诗雅是不会被拐跑了,诺兰的小猴子保住了。

但是……

这个人似乎比诺兰会说话一点,最起码聊天不会气死人。

奥丽莎在两人聊了一段时间之后,刚放下的心又提起来了。对啊,就算诺兰千好万好,面对别人的时候谈吐得体举止优雅,但是面对金诗雅的时候一张嘴能够气死人,就这对比,傻子都知道选谁了。

然而即便心中涌过万千思绪,奥丽莎面上仍然波澜不惊,仿佛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。

两人聊了好一会儿,大概因为都是华人,所以反而比较有话说。直到李恒开口表示:“楼上有一家不错的手工冰淇淋店,想试试吗?”

金诗雅的表情突然古怪了起来,她还是在片刻后微笑着拒绝了:“这个就算啦,我等会儿还要陪哈里斯夫人去喝下午茶,不能吃太多东西的。”

李恒的目光移到了她刚喝完的草莓奶昔上,显然这个话是敷衍他的。但是李恒没有戳穿,心里清楚自己有些操之过急,但是这个话题之后,如果再说些什么就有些尴尬了,于是他很干脆的和金诗雅告别。

“那我就先失陪了,毕竟那边还有工作,只能说声抱歉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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